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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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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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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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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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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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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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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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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4

7

使用表单

4

8

附件

4

 

版本

变更描述

制作者

制作日期

A1

修编











会 签 栏

会签部门

研发部

业务部

生产部

财务部

管理部

资材部

品管部

会签者








制作者

审核

核准

生效日期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均属之。

三、相关文件:

3.1《安全生产法》

四、定义:

   4.1安全管理机构: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所任命的安全管理机构,通常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下设安委办。

4.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五、权责:

5.1总经理

     5.1.1授权任命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

5.2主要负责人

     5.2.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委会组织成员

     5.2.2负责主持召开每月安全专题会议;

     5.3安全管理人员

     5.3.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並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5.3.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並进行跟踪验证。

六、 内容:

6.1、安全管理机构

6.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1.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6.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6.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6.2.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2.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6.2.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2.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2.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6.2.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6.2.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6.2.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6.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6.3.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3.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6.3.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6.3.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3.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6.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4、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6.4.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6.4.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6.4.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6.4.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6.4.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管理课报告;

6.4.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4.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4.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全专员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