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充电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无
四、权责
4.1 管理部:负责管理、落实、监督。
4.2 各部门:负责执行,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实施。
4.3总经理室/安全管理专员:负责稽核管理。
五、内容
5.1公司在非机动车车库单独规划一个电动车充电区域,落实专人负责。
5.2共计安装16个插座,每天最多只供应16辆电动车充电。
5.3公司设立充电区域主要考虑到部分员工离家较远,避免在上下班途中遇电动车电不够用,或蓄电池漏电等,应急使用。
5.4充电位置仅供需要充电的车辆停放,其它车辆禁止停放此处。
5.5每天充电时间是早上8:00点至10:00,共两小时。(其它时间插座会自动断电)
5.6在充电过程中请检查自己的充电器及线路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后方可充电。
5.7充电插座需要单独布线,不得和其它同线路共同用电。
5.8不可以私自连接延长线充电。
5.9严禁将电瓶车停放在其它位置充电,一经发现,依员工奖惩相关办法处理。
5.10在充电过程中门卫不定时对充电插座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并上报总务处理。
5.11总务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充电资格。
5.12因违规充电造成后果的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13本规定自公布后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所有,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