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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充电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四、权责

4.1 管理部:负责管理、落实、监督。

4.2 门:负责执行,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实施。

4.3总经理室/安全管理专员:负责稽核管理。

五、内容

5.1公司在非机动车车库单独规划一个电动车充电区域,落实专人负责。

5.2共计安装16个插座,每天最多只供应16辆电动车充电。

5.3公司设立充电区域主要考虑到部分员工离家较远,避免在上下班途中遇电动车电不够用,或蓄电池漏电等,应急使用。

5.4充电位置仅供需要充电的车辆停放,其它车辆禁止停放此处。

5.5每天充电时间是早上8:00点至10:00,共两小时。(其它时间插座会自动断电)

5.6在充电过程中请检查自己的充电器及线路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后方可充电。

5.7充电插座需要单独布线,不得和其它同线路共同用电

5.8不可以私自连接延长线充电。

5.9严禁将电瓶车停放在其它位置充电,一经发现,依员工奖惩相关办法处理

5.10在充电过程中门卫不定时对充电插座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并上报总务处理。

5.11总务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将取消充电资格。

5.12因违规充电造成后果的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13本规定自公布后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所有,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