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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化学品采购、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的安全管控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均属之。

三、定义

指那些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引起健康或/和身体的危害,或者向环境中释放出有毒物质的气体、液体、固体或者粉料。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物质,既包括中间体、副产物,也指产生的废物。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间接材料。

四、权责

4.1研发部:负责化学品标准制定

4.2采购:负责符合性化学品的采购、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4.3仓库:负责化学品的存放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培训;

4.4生产部: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4.5总经理室:负责化学品使用的监督和危废处理;

4.6品管部;负责化学品来料的检验

五、内容

5.1 管理程序

5.1.1 采购开发新供应商或者启用新化学品时,需要求供应商提供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TDS,随同样品一起供研发打样测试。

5.1.2 研发测试合格后采购方可执行采购流程。货物由供应商委派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或个人送货至公司仓库。

5.1.3 采购将供应商提供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TDS制定化学品清单和文件收发记录,由化学品现场管理人员发放至各领用单位;,

5.1.4 由仓库负责化学品的分类及按照安全存储规定进行管理存放,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核对送货时间、化学品名称、标识等;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料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通风、 有灭火装置 、设有二次防漏糟。

5.1.5各组到仓库领用时,应先填写好领料单,及时做好相关的标识;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5.1.6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资料副本应随实物一起发放至使用单位,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有更新时,采购应及时更新MSDS资料副本至仓库管理员处,由仓库管理员通知使用单位及时更换,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

5.1.7 化学品领用量一般以当天为宜,放置车间须整齐、密封、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足够的间距或分开存放。

5.1.8 生产线上用完的容器空桶须及时回收,单独放置,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并由有资质的机关单位妥善处理。

5.1.9化学品仓库所有电器必须使用防爆型,如防爆灯、防爆开关、防爆排风扇、防爆应急灯、防爆安全出口灯箱等。

5.2 事故处理:

5.2.1 如发现外包装有误或标识不清楚,应及时联系采购退还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并重新发货;

5.2.2 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高度安全意识,提前接受化学品相关培训;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并根据化学物品特性,参照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3 所有相关人员应至少半年接受一次化学品及安全管理培训,预防事故发生。

5.3 安全存放:化学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在5℃-35℃以内的独立空间里;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包装完好,防止挥发产生不良后果;设置有二次防泄漏槽;品名、特性等资料标识清晰、完整。